不再被用過即丟! "不定期契約"保障派遣工│中視新聞20190427
中視新聞 | 2019/04/27

立院26日三讀修正通過"勞基法"部分條文 現在明定 "派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訂定的"勞動契約" 只能是"不定期契約" 也將"派遣勞工"工資保障"入法 如果公司刻意積欠工資 勞工也可以要求"要派單位"先付錢 估計將有15萬名"派遣勞工"受惠 雇主如果違反規定 最高可開罰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