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百退休員警今(12)日前往地方法院及行政院等地抗議、遞交陳情書,員警在太陽花學運期間依法執行勤務,事後卻被判國賠百餘萬元。
因地院周邊是集會遊行禁止區,轄區中正一分局並未核准今天的集會遊行申請,分局長沈炳信因此依法對耿繼文及現場群眾舉牌警告,警方在上午就已經在行政院外架設護欄,同時派遣數百警力到場待命。而抗議群眾經警方舉牌警告後, 迅速步行離開地院,沿著愛國西路、中華路、忠孝西路前往行政院繼續抗議。
中華民國退休警察協會總會長耿繼文下午在台北地方法院前的抗議行動中,以「現場目擊者」的身分發言,他說當日曾帶領警察從桃園北上支援,他是最有資格說話的人,耿強調當時有200多位警察弟兄受傷,太陽花可以國賠,警察就不可以國賠,「這樣有道理嗎?」耿繼文在李來希等人陪同下到北院收發室遞陳情抗議狀後,隨即和群眾轉往行政院前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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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李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