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限制女性夜間工作 大法官宣告違憲 !│中視新聞 20210821
中視新聞 | 2021/08/21

過去《勞基法》第49條第1項,規定雇主不得讓女性在晚間10點到隔天清晨6點工作,現在大法官認定該法條違憲 ,立即失效,大法官解釋限制女性夜間工作,形成"差別待遇",違反憲法中的保障性別平等,不少女性認為工作權往前邁進一大步,但工會卻認為,未來和資方談判的工具,恐怕就少了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