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國道400公尺吃2張罰單 法官判1張免罰│中視新聞 20211101

行駛國道400公尺吃2張罰單 法官判1張免罰│中視新聞 20211101

屏東一名女駕駛,去年12月開車上國道三號,因為沒有打方向燈被檢舉,事後連續收到兩張罰單各罰3千元,但她發現兩次違規相隔才400公尺,警方認為是不同地點 合理開罰,但卻被法官打臉了,因為法官認為相隔不到六公里 就開罰兩次,不符合比例原則讓女駕駛 撤銷罰單!